机关各科室、局直各部门: 2009年,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为根本,以开展“五型”机关、“六型”文明示范窗口创建、“能力建设年”、“作风建设年”和“廉政港航海事三做起”等活动为载体,扎实开展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,有力地推进了行业管理工作,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。为弘扬成绩,表彰先进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,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,局党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条件 (一)先进单位(集体) 1、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,以水路交通经济建设为中心,始终坚持“三个文明”一起抓,成绩显著; 2、领导班子勤政廉政、团结协作、联系群众、求真务实、改革创新精神强; 3、各项管理制度健全、完善、执行严格,管理、服务做到制度化、规范化,无违纪违规问题; 4、积极开展以开展“五型”机关、“六型”文明示范窗口创建、“能力建设年”、“作风建设年”和“廉政港航海事三做起”等活动,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,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问题,干部职工作风扎实,精神面貌良好,综合素质明显提高; 5、安全、优质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居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先进水平。 (二)先进个人 1、坚持原则,清正廉洁,秉公办事好; 2、勇于创新,锐意改革,进取精神强; 3、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道德素质高; 4、热爱水运,无私奉献,完成任务好; 5、勤奋务实,刻苦钻研,业务技术精; 6、爱岗敬业,尽职尽责,工作有特色; 7、服务人民,奉献水运,社会形象好。 二、评选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3个; 先进个人按本单位(部门)人数的20%推荐。 三、推荐办法及要求 1、先进集体采取按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和各单位(部门)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每个单位(部门)向局推荐本单位(部门)以外3个单位(部门)。 2、先进个人按本单位(部门)人数的20%推荐,以科室、处为单位,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推荐。 四、具体要求 1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,评选要坚持标准,不搞平衡照顾,实事求是,不弄虚作假。 2、推荐到局的先进个人要填写审批表。 3、推荐的先进集体,个人名单必须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局党办。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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